第二版:综合总第2378期 >2021-10-19编印

凝聚为民“组合拳”
我县为农民工追回工资25910元
刊发日期:2021-10-19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非常感谢你们的付出,我们没想到这钱还能要回来!”近日,领到被拖欠工资的孙某河激动地对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朱兴娟说。

孙某河等11人受雇于某拓展公司,被派遣到某小区物业公司从事安保工作。后该拓展公司被取缔,该拓展公司与物业公司交接过程中,他们的部分工资未兑付。孙某河等人多次向该物业公司索要未果。孙某河等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向县检察院求助,申请支持起诉。

受理该案后,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收集固定证据材料,详细询问两个公司的相关人员后,厘清了案件事实、法律关系以及责任主体,依法作出支持起诉的决定。同时,为更好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对接县法律援助中心,该中心迅速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参与案件办理,在完善证据材料、起草诉状后,帮助孙某河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县检察院在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后,承办检察官积极与承办法官联系,了解案件最新进展。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最终,孙某河等11名农民工与涉案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明确支付期限。

为督促涉案公司按时兑付,承办检察官持续与公司加强联系,最终,两涉案公司将拖欠的25910元劳动报酬悉数交至法院账户。这11名农民工多为60岁左右的老人,居住分散,为缩减审批程序、及时将案款兑现,律师与法官协商,由律师全权代表当事人支取案款。在承办检察官和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共同见证下,代理律师为孙某河等11人以现金形式统一发放案款。领到拖欠的血汗钱,孙某河等11人终于结束了漫长的“讨薪路”。

“由于农民工法律意识不强、被拖欠工资案件经常出现缺少证据、取证困难、立案困难等问题。”办案检察官朱兴娟告诉说,检察机关通过“组合拳”形式,与多部门通力合作共同亮剑出拳,提高了办理农民工讨薪讨债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确保了农民工及时拿到被拖欠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