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天下总第2380期 >2021-10-26编印

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 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
刊发日期:2021-10-26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家庭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多种多样,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了家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家国情怀、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培养科学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良好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等。家庭教育的方式主要包括:加强亲子陪伴,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言传身教,尊重差异,平等交流等。实现家庭教育由以家规、家训、家书为载体的传统模式,向以法治为引领和驱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新模式迭代升级,这部新法将家庭教育由旧时期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

新法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责任包括:遵循未成年人成长规律,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父母分居或者离异,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依法委托他人照护未成年人,应当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