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总第2396期 >2021-12-21编印

县人民法院上门为受骗老人送达退赔款
刊发日期:2021-12-21 阅读次数: 作者:褚建

12月17日,县人民法院刑事法官来到石庙镇宫家村,向14名老年受害人退还被诈骗款,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受害人挽回了经济损失。

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了一起团伙诈骗案,这伙诈骗分子流窜于我县农村多地,以老年人为诈骗对象,以家纺店开业搞活动、发放礼品的方式骗取财物。

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杲建伟说:“这伙诈骗分子通过与和村内的老人们聊家常、关心他们的饮食起居等来攀关系,获取大家信任,本着‘碰见了就是缘分’的想法,给大家推出‘惊喜套餐’,收取三至五百元不等的现金购买‘惊喜卡’,对方称绝对不会让大家吃亏,下午会把大家的‘惊喜’送回来,绝对的物超所值。”

但这些人走了就再也没有回来,还眼巴巴等着‘送惊喜’的老人们方才意识到被骗。经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县人民法院积极作为,经过不懈努力,将其经济损失追回,并及时发放给受害群众。

受害群众说:“没想到这个钱这么快退回来,也真是给自己长了一个教训,以后再也不能上这种当了。”

退还仪式结束后,法院人员还为受害群众和村民开展了防诈骗知识宣传,发放防诈骗宣传页,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人的防诈骗意识。

杲建伟提醒群众说:“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以此案为戒,增强防诈骗意识,遇到利益诱惑时要保持理性,遇事多与子女、亲戚、朋友商量。发现利益受到损害时,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