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连日来,惠民交警大队对部分中、重型燃油(气)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行动中,交警在辖区关键路段设立检查点,设置限行提示牌,对国四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进行劝返。同时采取定点管控与路面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闯禁行违法车辆进行处罚,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外突中队民警王玉刚告诉记者:“自2月2日起至2月20日,在我县域内,除豁免范围内的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外,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燃油(气)货车原则上不得上路行驶,停止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违反管制措施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理。因临时管制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与予以支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