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天下总第2414期 >2022-03-19编印

惠民县民政局 惠民县慈善总会关于接受疫情防控社会捐赠的公告
刊发日期:2022-03-19 阅读次数: 作者: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全县上下闻“疫”而动,迅速凝聚起强大的抗疫力量,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志愿者们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爱心人士、爱心企业积极捐款捐物。为更广泛地凝聚社会公益力量,依法有序支持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惠民县慈善总会就接受社会各界爱心捐赠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捐款事项

1.捐款账户:惠民县慈善总会

账号:

161300250902801183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惠民县支行

联系电话:

0543—5350085,

13954397169、19954313708

2.捐款请注明捐赠用途: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如定向镇(街道)疫情捐款的,请注明“定向XX镇疫情防控”或“定向XX街道疫情防控”。如未注明捐赠用途,由县慈善总会按照县疫情指挥部门安排确定捐赠资金用途。

3.因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不接受现金捐款,不举行线下捐款。

二、物资捐赠说明

因疫情防控要求,县慈善总会不直接接收物资捐赠(特殊情况除外),社会各界可将物资就近捐赠至各镇(街道)。

三、其他说明

(一)爱心人士、爱心企业疫情防控捐款将全部用于惠民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惠民县慈善总会及时拨付资金。定向捐款用于捐赠者指定用途。

(二)惠民县慈善总会将及时公布捐赠收入和支出明细,确保信息长期可查询,并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

(三)为方便开具捐赠收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惠民县民政局  

惠民县慈善总会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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