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民县大事记——“文化大革命”时期
(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
1973年
1月22日至26日 共青团惠民县第六次代表大会在惠民城召开 与会代表949名。会议听取了县委领导所作的形势报告;通过了共青团惠民县第六次代表大会筹备小组代表第五届团县委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共青团惠民县第六届委员会,宋焕芝当选为书记。自此,团县委恢复建立。大会召开前,全县21个公社均建立起新团委。93%的基层单位建立了团支部,为大会召开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
3月8日至10日 惠民县第八次妇女代表大会在惠民城召开 参加大会的有全县各界妇女代表800名。会上听取了县委领导的讲话,讨论通过了李秀英代表惠民县第八次妇女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所作的工作报告,总结交流了本县妇女工作经验,研究、讨论了今后妇女工作任务,选举产生了惠民县第八届妇委会,李秀英当选为主任。自此,县妇联恢复建立。
3月 传达中共中央〔1973〕14号文件 中共中央〔1973〕14号文件,即《关于恢复邓小平同志的党的组织生活和国务院副总理的职务的决定》下达后,中共惠民县委及各基层党组织迅速进行了传达,广大干部群众一致表示拥护中共中央的决定。
5月 传达贯彻省委批林整风教育提纲 15日,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1973〕4号文件和省、地两级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研究贯彻省委《关于深入开展批林整风运动的教育提纲》的意见和措施。会议提出:在传达贯彻《教育提纲》的基础上,广泛发动群众,搞好揭、批、查,掀起革命大批判高潮,揭发、清查与林彪及其死党有牵连的人和事。20日,县委在胡集公社15个大队进行了传达贯彻《教育提纲》试点。6月,各公社举办骨干培训班,向群众进行传达贯彻,并采取领导带头,典型引路,回忆对比,组织专题,综合对照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大批判。7月初,县召开批林整风经验交流会,在总结交流经验的基础上,县委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把省委《教育提纲》贯彻落实好,认真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加强领导,确保运动健康发展。此后,批林整风运动在全县广泛展开。但在运动中,由于错误地认为林彪路线的实质是“极右”,是“右得不可再右的极右路线”,因而掩盖了长期以来的“左”倾错误,全县仍然受着“左”倾错误的影响。
6月 惠民县第七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在惠民城召开 大会选举产生了县总工会委员会,孙风耀当选为主席。自此,县总工会恢复建立,县工代会随之撤销。
9月 学习贯彻党的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 中国共产党第十次代表大会于8月24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继续“九大”“左”的错误,仍然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大会闭幕后,惠民县委于本月7日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大文件的通知》。《通知》发出后,全县上下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十大”文件的热潮。对“十大”文件的学习贯彻,又加深了“左”倾错误对惠民县的影响。
10月5日至11日 县委召开工作会议 会上传达了《杨得志同志在省委召开的党员干部大会上关于十大精神的汇报提纲》《白如冰同志在地、市以上干部会议上的总结发言》和《朱永顺同志在地委工作会议上的总结发言》,学习了“十大”文件,声讨了林彪反党集团的罪行,研究了进一步宣传贯彻党的“十大精神的有关措施。会议还按照省委的部署,对原省委第二书记、济南军区政委袁升平进行了错误批判。县委书记姜志超在总结发言中提出5项工作意见:(1)认真抓好“十大”文件的学习;(2)继续搞好批林整风运动,揭发批判袁升平的“严重错误”;(3)切实纠正错误、落实政策;(4)认真搞好工农业生产;(5)进一步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会后,各公社、县直各单位发动群众,以“十大”文件为武器,开展了“揭批”活动。
11月 县委要求广大青年自觉实行晚婚晚育搞好计划生育 29日,惠民县召开卫生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中央、省、地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了本县办好合作医疗和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措施;邀请高青县青城公社负责人介绍了经验。县委副书记李玉堂作了总结报告,强调要向广大青年宣传晚婚、晚育的好处,自觉订立晚婚晚育计划,响应省委提出的“一对夫妇一对孩,母子相差30年”的号召,定期督促检查,保证计划的实施。
本年 县领导班子变动情况 1月,王德庆、赵学诚任县委常委;7月,原县委副书记刘俊亭、县委常委邓德斋离职。9月,曹胜云任县委常委、县革委副主任。11月,郭毓华任县革委副主任;原县委副书记、县革委副主任刘贞云离职。12月,郭毓华任县委常委。
本年 人口及工农业发展状况 总人口515833人;粮食作物总产量128652吨,棉花总产量2899吨;农业总产值8496万元,工业总产值3662万元。
本年 党组织状况 有基层党委23个,党总支8个,党支部1140个;新发展党员545名,由于各种原因减少党员113名,共有党员139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