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专刊总第2424期 >2022-06-10编印

惠民县卫生健康局惠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刊发日期:2022-06-10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一、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由技术单位编制完成,可通过如下方式查阅:

1、网络链接查阅电子版: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Aw-DcD7m49PJgssvrRrQQ 

提取码:jyzw

2、现场查阅纸质报告:滨州市惠民县卫生健康局

二、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位于滨州市惠民县经济开发区孙武三路与乐安四路交叉口西北侧150m处,占地面积6667m2,总建筑面积13226m2。

建设一栋7层综合大楼及附属建筑,包括实验用房、业务用房、行政用房等,微生物实验室、PCR室、理化室等。

(二)本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

该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两部分。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

微生物实验室废气、理化实验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消毒异味、垃圾恶臭和污水处理间恶臭。

①有组织废气

微生物实验室内气体经室内高效过滤器处理后,经消毒后由排风机组排放,安全柜去除效率达到99.99%,排气中的病原微生物可被彻底去除;

理化实验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至楼顶排放,HCl排放浓度0.002mg/m3,NH3排放速率0.00021kg/h,VOCs排放浓度0.003mg/m3,硫酸雾排放浓度0.005mg/m3,硫化氢排放速率8.2×10-6kg/h。

HCl、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VOCs满足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二级标准。

②无组织废气

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主要为消毒异味、垃圾恶臭及污水处理间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通风,恶臭气体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值的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实验室废水、反渗透浓水、工作人员生活废水。项目废水处理后经管网进入海蓝水务进行深度处理。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较小,经污水厂处理后,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采取防渗措施后,可以有效防止本项目对厂区附近的地下水造成影响。总的看来,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周围地下水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4)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装置产生噪音的设备主要为风机、水泵等,噪声源强在70~95dB(A)之间。采取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处理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产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设备维护机油、废膜组件、废药剂包装袋、废核酸检验样品、包装桶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废设备维护机油、废膜组件委托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集中收集处置。固废全部妥善处理,不外排。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集中收集,其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一般固废的贮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l8599-2020)要求。

(6)环境风险

重点风险源涉及的物质主要为盐酸、硝酸、乙醇、备用发电机使用的柴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本次评价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下,本项目带来的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可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提交意见或索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期限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6月7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以及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2)主要事项

①对项目的了解程度;

②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及对其接受的水平;

③对本项目的支持程度;

④最关注的环境问题;

⑤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和建议等内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电话或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反映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1)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民县卫生健康局

项目联系人:王剑

联系电话:13061013338

邮箱:hmxwjj@bz.shandong.cn

(2)承担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东量石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仪器仪表产业园12号楼B区4层

联系电话:17865918013

联系人:王工

电子邮件:17865918013@163.com


山东量石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