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宁波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光新、魏小蕾、王建中、牛业霞、武义滨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惠民县2021年财政决算及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22年惠民县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21年县级财政决算,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22年惠民县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新型绳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和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家庭养老床位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视察情况的报告。
会议对县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官进行了履职评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惠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 《惠民县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惠民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修订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延河辞去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王龙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县政府副县长裴震,县人民法院院长杜洪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环,县监察委、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同志,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县人大机关各委科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