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自己的银行账户进行各种转账,轻轻松松月入过万,这看似简单的工作,吸引了不少年轻人。殊不知,这高薪的背后却是为不法分子“跑分”洗钱。
“跑分”本质上就是一种“洗钱”行为,即通过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平台等途径,为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代收款业务,而后再将非法资金转移到指定账户洗白,从中赚取佣金。一些年轻人或大学生因涉世未深,容易被眼前的蝇头小利所迷惑,落入陷阱,提供自己的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账号,为别人进行代收款服务,赚取佣金。
近日,县公安局在“净网”行动中,成功打掉1个跑分取现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
10月17日,县公安局反诈民警在梳理断卡线索时发现董某名下银行卡流水异常,且有取现行为。民警立即调查核实,梳理分析涉案银行流水,围绕涉案人员信息链、数据链、资金链深挖彻查,逐步摸清了该犯罪团伙的人员情况。
办案民警制定详细的抓捕方案,不久前,抓捕时机成熟,成功抓获涉案人员,打掉该跑分取现团伙。
经调查,董某经朋友介绍,得知“跑分”挣钱快的门道之后便萌生组织人员进行“跑分”牟利的想法,遂纠集同乡人员王某、董某等人用自己的银行卡为电信诈骗分子“洗钱”,逐步形成一个分工明确,作案手法隐蔽的“跑分”团伙。
经审讯,涉案人员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董某等3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侥幸心理不可有,法律红线不要碰。对电信网络诈骗,惠民公安将持续重拳出击,一打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