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总第2474期 >2023-07-14编印

我县多部门联动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设
刊发日期:2023-07-14 阅读次数: 作者:巩俊杰 李捷

7月11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孙武街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卫建局等多个职能部门依法对城区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有效维护城区规划秩序。

据悉,惠民县碧桂园·江山赋小区27处违法建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擅自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照法定程序,向27名违法构筑物行政相对人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违法构筑物。本次对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相对人,经催告、公告后,仍拒不自行拆除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违建当事人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牵头依法对违法构筑物实施了强制拆除。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打击力度,进一步维护城市规划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