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会上对299个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999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表彰。我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郭庆良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在记者见到郭庆良时,他正在调解室认真翻看案件调解当事人的案卷材料,为接下来的调解工作做好细致的准备。自2020年至今,郭庆良调解的案件有7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千万余元。
郭庆良告诉记者:“我是从2020年退休以后加入了调解队伍。在调解过程中,我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调解工作使我发挥了余热,得到了自我提高,我感到非常高兴。”
近日,郭庆良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借款人张某与农业银行惠民县支行订立借款合同后,未能按约定偿还借款,农行遂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案件通过“诉调对接”转到郭庆良手中,他多次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并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促成各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名确认,协商化解了这一纠纷。郭庆良快捷、高效地调解方式,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郭主任为我们金融系统调解过好几个案子,他对工作非常负责。例如,这个我们当事人找到他的时候,他身在外地,我们打电话找他,他就积极地赶回来,帮助我们做工作,做好调解。他调解得很到位,我们很满意。”当事人高福昌说。
郭庆良说:“当时我接到电话,就立刻赶过来了。因为当事人来一趟不容易,凑一块更不容易。所以说我必须赶过来,这也是我应该做的。”
在调解工作中。郭庆良始终秉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理念,为当事人架起了一座座沟通的桥梁,让千头万绪的纠纷因解而“和”,让千家万户的烦心事因和而“解”。出色的调解工作也得到了党委政府的认可,2022年被县委组织部授予“惠民县银辉标兵”,在今年,更是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以后我要加强自我修养,认真学习法律等各个方面的知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使调解工作更上一层楼。”郭庆良笑着说。
在我县,像郭庆良一样的基层人民调解员还有很多,在他们的努力下,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得到不断提升。目前,我县共有16个调解组织、5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2023年以来,全县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172件,涉案金额达3.6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