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总第2494期 >2023-12-15编印

奋进统计法治新征程
惠民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雪丽 (2023年11月30日)
刊发日期:2023-12-15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202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颁布40周年,也是全国“八五”普法中期督导年。统计法治作为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统计部门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重要工作抓手,也是展示统计人精神风貌、工作水平的一扇窗口。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统计工作迎来重要发展机遇期,“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法治环境持续构筑。

新时代新征程,更为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一名基层统计人,更要坚守《统计法》这个指南针。

一是学好《统计法》。积极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有关文件精神落地生根,分别在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进行学习。参加省、市举办的统计法治业务培训,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依法统计观念。做到自觉树立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意识,做好统计保密工作,培养正确的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观,以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对统计事业负责的态度,坚持“以实为基,实事求是,不出假数,数出有据”的职业操守,做到不为名所惑,不为利所动,不为权所扰。

二是用好《统计法》。加强核查和执法力度,肃清统计大环境。2022年,对全县120家“四上”单位及136个投资项目开展专项核查,形成高质量数据核查报告,并下发《整改报告书》45份。结合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行动,严格按照“四个必查”“三个一批”的要求,对全部准四上单位开展全面现场核查,把好企业入口关。对36家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并对2家问题企业立案,有效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根据国家、省、市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行动。截止到目前为止,共核查213家企业。对18家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立案查处2家。

三是宣传好《统计法》。做好《统计法》宣传的先行者,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将《统计法》宣传融入各项统计工作中。今年开展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上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的首次大型普查。结合五经普开展各种线上宣传途径,向全社会介绍宣传《统计法》与经济普查工作,切实推动《统计法》宣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同时为经济普查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回顾统计法治工作开展历程,我认为做好新时代统计法治工作需要从以下两点下功夫:

一是统计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说的是法律执行的重要性。近年来,国家统计局不断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和曝光力度,《统计法》的威慑力不断提高。它不再是高高在上的摆设,而是一把垂在头顶的利剑,时刻警醒广大统计工作者要始终坚持依法统计,切实构建起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法律防线。

二是构建良好统计生态在于普法。一方面要率先学法,统计系统干部职工要带头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涵养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进而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统计工作、破解统计难题、推进统计执法。另一方面要精准普法,根据党政领导、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等不同普法类型,针对性搭建平台、创新载体、丰富产品,努力构建全时域、多维式、多元化的普法格局,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努力构建良好统计生态。

普及统计法、遵守统计法,需要你我他共同努力。让人人学统计法用统计法,个个懂统计法护统计法,是我们统计人永不停歇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