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民法院开展聚焦涉民生和其他小标的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依法打击被执行人恶意逃避和抗拒执行的行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集中执行行动中,法院干警们根据掌握的执行线索,按照路线图火速奔赴何坊街道、姜楼镇、李庄镇等6个镇街查找被执行人。这些案件均在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但被执行人无视法官传唤,拒接电话,拒绝履行判决义务。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这些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聪聪说:“诚信是立身之本,守法是公民义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体现了国家意志,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此,我想郑重告诫所有被执行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必须自觉履行,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执行的,将会付出更大的经济成本、失信及人身自由代价。”
据悉,本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2人,达成执行和解案件2件,执行完毕2件,执行到位金额7万余元。此次集中执行活动,有效打击了被执行人躲避执行、拖延执行的侥幸行为,让失信人寸步难行,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