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监督,促进经营者诚信经营,优化消费环境,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法律、规章、文件的规定,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2年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系统和全国12315平台受理的投诉信息进行公示。
消费投诉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6114件,按时办结率100%,同比增长27.62%,共为消费者挽回损失74.39万元;其中投诉3338件,举报752件,咨询2024件。
按照消费类型划分,商品消费的投诉为2686件,约占消费投诉总量的80.47%;服务消费投诉为652件,约占消费投诉总量的19.53%。
投诉热点问题分析
按投诉问题类别分,2023年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投诉较多,分别为1253件、822件、775件。举报主要涉及广告用语、食品安全、价格问题,分别为224件、152件、64件。
1、商品类投诉问题反映较多的有:普通食品、家用电器、交通工具、服装鞋帽、家居用品等群众生活日用产品。投诉反映主要问题有:购买后出现商品质量问题或过期、变质等情况;标识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广告、宣传与商品实际不符;商品售后服务及退换货问题。
2、服务类投诉问题反映较多的有:餐饮和住宿服务、物业服务、交通运输服务等领域。投诉反映问题主要有:对于社会生活类服务质量不满意或未达到预期效果;服务价格过高或未进行价格公示等问题。
针对以上消费投诉突出问题,惠民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提升消费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各种形式了解掌握有关消费常识和信息,避免上当受骗;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积极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也可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要注意留存相关的消费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便于维权时使用;要科学消费、理性消费,不要被商家名目繁多的所谓“优惠”促销活动所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