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县司法局、孙武街道等10个部门依法依规对县域内违法建筑物进行集中拆除。
本次行动共涉及大华生活、上海城等违法建筑物8处,违法建设面积383平方米。此次拆除的违法建筑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擅自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违法建设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坚决维护城市规划秩序,全力为市民打造优美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