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惠民县面对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应急措施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12月31日,修订后的《惠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正式印发实施。相较于2023年版的预案,新修订的预案有哪些特点?主要有哪些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下。
前期,《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提出坚决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2024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24〕119号);12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滨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滨政办字〔2024〕42号)。惠民县立足县情实际,结合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修订了《惠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新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适用于惠民县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污染天气,采取差异化应对措施。因细颗粒物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预案有关规定积极应对。因臭氧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同时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源的日常监管。这意味着臭氧污染在2023年首次被纳入预警后,今年起不再单独列入重污染天气预警。
与旧版相比,另一大变化是,因沙尘、山火、局地扬沙、国境外传输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可视情采取加强扬尘源管控等措施。
全县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个等级。分别对应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当空气质量改善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信息。
在本次修订过程中,惠民县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原则,力争在最小的范围,以最小的代价,实现最优的应急减排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更加突出差异化。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应急对经济社会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坚决不搞“一刀切”。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按照A、B、C、D四个等级和引领性、非引领性企业标准执行差异化减排措施。其中,A级和引领性企业,即行业内大气污染防治标杆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不停产不限产,不受减排要求限制,可以采取自主减排措施。
二是更加突出服务保障。对涉及居民供电、供暖、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重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能源保供等保障民生和城市正常运转的工业企业,以及重点保障性建设工程,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不要求停工、停产,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排措施。
三是更加突出科学研判。在实际工作中,强化与气象部门的联动研判,综合考虑气象条件特征及污染源排放特征,针对性分析重污染天气过程特点,以保证污染过程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污染程度、污染峰值等预测研判更加科学准确。
据了解,重污染天气发生时,污染物会通过呼吸道进入机体,会使易感人群的机体免疫功能下降,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危害。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专家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市民可选择乘坐公交车、共享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尽量减少移动源排放带来的污染;减少使用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以降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不在市区燃放烟花爆竹、不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共同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