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讯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我县公安交警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执勤交警根据电动车骑乘人员出行特点,在城区主要路段以及电动车通行量大的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重点整治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人员进行教育、纠正和处罚。
在查纠过程中,执勤交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于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警们会先对其进行耐心的交通安全教育,向他们详细讲解“一盔一带”相关知识,深入浅出地说明不戴安全头盔的严重危害,使他们充分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可能带来的惨痛后果。对于能够认识到错误并立即改正,现场佩戴安全头盔的人员,民警予以教育放行;而对于屡教不改或态度恶劣的违法者,则依法进行处罚。
此外,执勤交警们还积极向非机动车骑乘人员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倡导大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摒弃交通陋习,做到安全守法出行。通过这种方式,执勤交警们力求引导群众从思想上重视交通安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