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总第2573期 >2025-08-08编印

石庙镇 普法宣讲进农村
刊发日期:2025-08-08 阅读次数: 作者:韩坤生 马建军

“举个例子:咱们村张三种了一棵法桐树,随着树龄增长,遮挡了邻居的阳光和视线。邻居多次要求张三修剪树枝,但未得到响应,两家人关系变得紧张。大家说这件事应该怎么办啊?”8月5日,石庙镇普法宣讲活动在御史联村刘家堡村委会火热开展,特邀律师孙凯以案示法,向大家讲解《民法典》条款。

“依据《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条款指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因一方行为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孙凯耐心地说:“张三有义务在保证自己财产权益的同时,不妨碍邻居的正常生活和权益,邻居可通过与张三沟通,提出合理的修剪建议。如协商不成,邻居有权请求法院判令张三采取必要措施排除妨碍或赔偿损失。”

普法宣讲活动通过“案例分享+法律理论”的方式,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邻里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遗产继承、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反家庭暴力、禁毒禁赌等方面展开,尤其对如何化解土地流转纠纷、规范宅基地使用等热点知识,以及抚养赡养义务、高价彩礼治理等内容,以案释法,让晦涩的法律条文变为通俗易懂的“家常话”,解答法律疑惑,倡导文明新风,进一步增强大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活动送法到村,在“家门口”学法受益匪浅,在今后日常生活中,要做到合理合法表达诉求,依法依规处理纠纷。刘家堡村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指导员及40多名党员群众参加活动。

“下一步,石庙镇将持续加大‘送法进村’力度,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收集普法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活动,让普法宣讲更接地气、更有温度,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推进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和心安城市建设贡献法治力量。”石庙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钟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