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民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待抚恤、退役安置”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举行,围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待抚恤、退役安置”等方面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4年以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倾力打造“兵心永向党,建功新时代”党建品牌,深化“党建+”模式,合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推动全县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提升保障优服务,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持续加强“退役军人赋能加油站”建设,完善服务站点地图坐标,推进“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拓展服务触角,打造城投集团恒正检测公司和城乡建设发展公司等拓展型服务站4处,麻店镇、姜楼镇等“心安”服务站4处。
创建“山东老兵 戎耀惠民”志愿服务品牌,印发《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管理办法》,制定“一月一主题”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活动计划,开展志愿活动56场次。
持续推动“3+1+10”军休干部医养结合模式提质升级,鼓励军休干部发挥余热,积极参加讲述英烈故事、帮扶援助困境儿童等系列活动。
加强军地协作,双拥共建成果显著。
“春节”“八一”等重要节日走访慰问驻惠部队、惠民舰,送去慰问物资38万元。为105名立功人员送达喜报,慰问金22.1万元。
打造武警中队文体馆、兵圣双拥公园、何坊双拥特色社区3个全市特色双拥双创示范项目。整理县舰共建38年档案,舰县共建、舰校共建成为全市“城舰共建”示范品牌,打造县二中“双拥特色学校”,经验做法被新华网、人民网、中国双拥等媒体多次报道。
支持部队建设,落实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双清单”,保障驻惠部队与惠民舰练兵备战。解决“三后”问题9个,获得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队表扬。组织“五进军营”、“国防教育进校园”、“双拥杯”赛事、“双拥优抚大篷车·助力乡村振兴”等系列活动30余场次。
建平台强服务,安置就业规范高效。
打造“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联动办理、限时办结、及时反馈”模式,拓展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服务事项19项,受理环节由原来的跑5个部门变为只跑1个窗口,提交1次材料,15分钟办结。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71人,发放安置类资金1140余万元,完成27名转业军官及退役士兵安置选岗。
发挥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作用,加强政策宣传推介,举办招聘会13期,达成就业意向94人,学历提升14人。扶持退役军人创业,发放创业贷款42笔1515万元,贴息127万元。
打造就业技能培训基地1处,举办驾驶技能培训班、军创企业家能力提升培训班两期,增强退役军人技能素养,推动高质量就业。
精准落实政策,优抚褒扬保障有力。
及时发放各类优抚资金9531余万元,新认定各类优抚对象528人,申领伤残辅助器具59人,发放慰问信7万张。
投资195余万元对全县7处烈士纪念设施改造修缮、划定保护范围并安装监控。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9·30”国家公祭日等烈士纪念活动100余场次、10000余人次,讲好英烈事迹,传承红色基因。
承接省、市烈士名录编撰和烈士陵园不动产权登记试点工作,核查完善1900余名烈士信息,完成30处零散烈士墓集中迁移保护管理,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序推进。
强化高能引领,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承办全市老兵宣讲比赛,组织重温入党誓词和军人誓词活动71场次、退役军人座谈会86场次。
坚持“一条主线、两张挂图、三个阵地”工作法,强化服务意识,突出“精准”、“及时”,帮扶困难退役军人96人、资金87万元。
建立15处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矛盾调解、心理及法律服务170余人次,化解诉求150余件。
答记者问
问题:能否详细介绍惠民县近三年退役军人接收安置的具体情况,包括各类人员接收数量、安置去向及相关保障措施等?
回答:近三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退役军人安置政策要求,有序推进接收安置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接收安置情况
转业军官:接收1人,安置到行政编制岗位,结合其服役经历和专业特长,匹配至对应岗位,保障人岗相适。
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共接收24人,根据量化评分和岗位需求精准安置,具体去向为:县属事业单位16人、央企6人、省企1人、县企1人,确保安置岗位与退役士兵能力素质相匹配。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143人,为保障其顺利过渡到地方就业创业,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311.85万元;同时配套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专场招聘会等服务,帮助其尽快融入社会。
二、2024 年接收安置情况
转业军官:接收1人,安置到行政编制岗位,依据其军事专业背景和地方岗位需求,统筹安排至相关职能部门,实现平稳转岗。
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接收12人,安置去向包括:县属事业单位8人、央企1人、省企1人、市企1人、县企1人,通过排名公示、公开选岗等方式,提升安置透明度和满意度。
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接收1人,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落实待遇保障,协助办理社保衔接、医保续接等手续,确保其生活稳定。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129人,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307.5万元;同步提供职业指导、创业扶持等服务,组织参与电商、汽修等技能培训,助力其拓宽就业渠道。
三、2025 年接收安置情况(截至当前)
转业军官:接收1人,目前正处于档案审核阶段,计划8月底前完成安置任务。
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已接收14人,正开展档案审核、量化赋分及待安置期间的服务管理等工作,计划于8月底前完成安置任务。
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接收1人,已协助完成待遇核定、关系转接等事宜,保障其退役后生活待遇平稳衔接。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42人,后续将按政策及时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并针对性提供就业创业培训、政策咨询等服务。
2023年以来,接收各类退役军人369人,涵盖转业军官、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类别,通过“行政编制刚性安置、事业企业岗位精准匹配、自主就业保障托底”的多元模式,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助力其顺利实现从军营到地方的角色转换。
问题:目前,惠民县在退役军人创业扶持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回答:为切实助力退役军人更好地投身创业浪潮,我县针对退役军人创业推出了一系列多维度、力度大的优惠政策,涵盖资金支持、就业激励、税收减免等多个关键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创业扶持贷款政策。该政策根据创业主体的不同类型,提供差异化的贷款支持,且有相应的财政贴息政策,极大减轻了退役军人的融资负担。具体包括个人自主创业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贷款。其中个人自主创业贷款指的是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退役军人,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最长3年。小微企业创业贷款指的是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类型为公司企业的,贷款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截至目前,我县共发放262笔贷款,发放扶持资金6989.5万元,为退役军人贴息446.18万元,有效缓解了退役军人创业的资金压力,让众多创业者获得了启动和发展的“第一桶金”。
二是创业带动就业奖励政策。此政策旨在鼓励初创企业积极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循环。该政策主要适用于工商营业执照设立登记3年内的初创期小微企业。
奖励标准如下:
非退役军人创办的初创期小微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与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每新增1名退役军人就业,给予3000元一次性奖励。退役军人创办的初创期小微企业,满足上述同样条件的,每新增吸纳1名退役军人就业,奖励标准提高至5000元一次性奖励。
三是税收减免政策。通过税收优惠的方式,降低退役军人创业及企业招用退役军人的成本,增强创业和用工的积极性。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个体经营税收减免是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3年内(36个月)每户每年以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招用退役军人税收减免是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 9000元。
这些优惠政策从资金、就业、税收等多个方面为退役军人创业保驾护航,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扶持体系,为退役军人创业之路清除障碍、增添动力,有效激发了退役军人的创业热情,推动了我县退役军人创业工作的蓬勃发展。
问题:惠民县是如何开展优待抚恤和褒扬纪念工作的?
回答:惠民县优待抚恤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一是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不折不扣落实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相关优抚优待政策,精准、及时地为各类优抚对象发放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截至目前,我县伤残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各类优抚对象共计7800余人。近三年及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金、护理费等各项资金共计15675万余元;义务兵及消防士家庭和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1952.6万余元。
二是落实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政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在“一站式”结算服务医疗机构就医后,按照保证质量、方便就医的原则,由医疗机构按规定即时结算兑现医疗费用,通过优化医疗结算服务流程,切实做到让优抚对象“少跑路”“不垫付”,有效减轻优抚对象医疗负担,及时解决全县广大优抚对象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强广大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近三年为部分优抚对象二次报销医疗费用486.2万余元,缴纳医疗保险96.1万余元,发放门诊费73.7万余元。定期组织优抚对象前往山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泰安市荣军优抚医院、滨州市荣军优抚医院参加轮流休养活动,共计122人次。
三是开展优抚对象身份认定,落实抚恤补助待遇。近年来,完成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三属、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等人员身份认定及资金发放973人;退役军人伤残关系迁移及补评残17人。针对多年来部分退役士兵伤残军人身份认定查找部队难,调取材料难等问题,局优抚科工作人员多次奔赴千里,调查核实退役士兵服役期间就医原始住院材料并与目前隶属部队取得联系调取相关信息,不断查找各类档案材料,积极对接上级部门,成功为6名退役老兵按程序补评残,认定残疾军人身份。
褒扬纪念工作主要包括三项内容:
一是缅怀革命先烈,致敬人民英雄。在清明节、七一、八一、“9·30”国家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日,精心组织开展庄严肃穆的缅怀英烈系列活动,参与人数达10000余人次。通过举办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重温入党誓词等系列缅怀革命先烈,致敬人民英雄活动,深切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汇聚起“打造典范、再造辉煌”的强大力量。
二是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护,赓续传承红色革命基因。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逐年增加财政预算资金,加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力度。一是投入268.25万元对全县7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维护,包括更新展厅、基础设施维修维护、改善园区环境等,从根本上改善我县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体面貌,不断提升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功能;二是投入资金4.5万元完成30座零散烈士墓集中迁移保护工作,并制定细化了设施日常管护方法,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提供长效保护;三是在全市率先开展烈士纪念设施土地确权工作,目前淄角镇烈士陵园确权完成,归化烈士陵园和惠民烈士陵园正在办理中,明确保护范围,安装统一规范的保护标识牌,强化规范化管理。
三是完成烈士英名录续编,丰富烈士事迹材料。贯彻落实山东省烈士英名录续编工作要求,在全市试点开展烈士英名录续编工作。许多烈士牺牲时年纪轻,牺牲年代久远,相关事迹资料保存不完整,现存信息又较少,编撰工作存在一定难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第一时间组建审核工作群,任务明确到位,高效落实“不懈怠”。全面系统汇总梳理烈士信息,明确专人负责,明晰时间节点,落实落细责任,最大力度确保烈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一步推动编撰工作在规定时间节点高质高效完成。为确保烈士信息收集好、统计全,局编撰专班对惠民籍烈士的原始档案资料重新进行全面查阅和逐个校对,参考有关党史、地方志等反映我县革命史的大量史料,同时与党史、档案等部门积极对接协调,仔细核对确认,并深入各镇(街道),走访部分烈士亲属、生前友人、工作单位收集烈士信息,确保事迹有依据,内容真实详尽。准时准确地完成英名录续编工作,其中整理82年英名录未收录烈士90人,81—24年新评定烈士8人,丰富了本地烈士英名录体系。并同步开展续编烈士史料挖掘,整理了李丰山等烈士的先进事迹,烈士英名录编撰工作必将为烈士“丰碑”再添一抹“金色”、赓续一脉“红色”,为全面提升惠民烈士褒扬工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