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公布了103家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其中工业企业73个、服务业10个、中型灌区20个。连同水利部发布的山东90家国家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全省共有193家用水单位纳入国家、省级重点监控范围。
为加强对重点用水单位监管,山东省要求用水单位规范计划用水管理,严格用水计划申报、核定、调整程序,按规定时间要求下达用水计划,超计划(定额)用水的按规定执行累进加价。实行用水报告制度,鼓励年用水总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用水单位设立水务经理。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引导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用水台账,切实提高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的用水水平和用水效率,争当本行业水效“领跑者”,发挥节水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