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周末。夜雨,从济南归镇上途中。开过了拥挤的黄河大桥后,我扶着方向盘,伸了一个懒腰。提议夫君给我搜一下多年前我喜欢的一首歌曲。那时候我们还没有结婚,我在一所离娘家不远的小学任教。每每骑着自行车上下班途中,我会哼一些当时很流行的歌曲。因为五音不全,更因为不是全然的喜欢。歌曲名字,具体的歌词,歌唱者等,统统只记个一鳞半爪的。当然在大庭广众下,我是羞于开口的,所以只有确定只有自己的时候,才会尽情地随心乱哼唱一番。
夫君很耐心地不停地根据我的零星记忆寻找我想要的旋律。终于找到了多年前我喜欢的这首歌,才知道歌名是《追梦人》。听着那熟悉的旋律,看着雨夜中车来车往的车流,时光已然过了24个年轮。过了曲堤收费站,夫君驾车,我搜歌词。当我看到“让流浪的足迹在荒漠里/写下永久的回忆/飘去飘来的笔迹/是深藏的激情你的心语/前尘红世轮回中/谁在声音里徘徊”这几句歌词,一瞬间忍不住眼湿落泪。说实话以前哼唱时并不知道里面有这样的歌词。现在才知道这首歌是写给谁的。因为流浪的足迹能在沙漠里,被我所熟知,被世人所熟知的,只有那个我少年时代特别喜欢的三毛。记得在我初中时,偶然在父亲的桌上看到的一本杂志里,有连载的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当时是什么杂志忘记了。我第一次接触了为人真诚,文笔幽默,个性洒脱,性情率真,充满生命活力和张力的三毛。到现在还记得,读她的文字时的那种快乐和满足。
那个赤着脚,在烈日下,踩着烫脚的沙砾,走在茫茫沙漠里寻找完整的骆驼骨架的三毛;那个把曾经天窗跌落山羊的简陋小屋,装扮成童话般美丽,坐在一个破轮胎改造的沙发上,像是坐在宝座上的女王一般的三毛;那个学驾照遇到儒雅的老者,给他出了诸如过马路看到什么灯才能通行的题目的,总是运气不错,有人想帮的三毛;那个陪同生命中的荷西,在恶劣的沙漠里,相亲相爱,把眼前的贫乏,活出滋润和美丽的诗意的三毛;那个包水饺手生,用茶杯擀的饺子皮如长城般厚的三毛;那个哄骗荷西,说是他喜欢吃的云吞面,有个梦一般的名字叫雨的三毛;那个对沙漠里落后民族中的邻居们,好心帮助,热心指导他们过比较现代生活的三毛;那个每天都会在下午两点半开三个小时的车冒着沙漠里走沙与龙卷风的危险去接五点半下班的荷西回家的三毛;那个荷西到边远地方工作,二话不说将车与行李托运过去,放弃了精心收拾的家,去陪心爱的荷西的三毛;潜水工程师荷西在一次潜水中罹难,生是两个人,死也是两个人,爱和痛埋在心里,即使万水千山走遍,也走不出爱之殇的三毛……
三毛的文字,三毛的才华,三毛的真性情,三毛的爱情传奇,都深深地吸引了少年的我。高中时,只是学教科书,远离了心爱的三毛。犹记得在高三复读那年的中午午休,在宿舍里一个同学的收音机里听到了台湾著名作家三毛去世的消息。我默默地躲在被子里难过地流泪。后来,上了大学,被更多的不同的书吸引。很少再读三毛的文字。但是当最近十年来,出现淘宝网购后,购物中购书最多的我也陆续买回了三毛的书:《撒哈拉的故事》《万水千山走遍》《雨季不再来》……这些我以前读过,至今还会珍藏的三毛的书。
让流浪的足迹在荒漠里写下永久的回忆。难怪,二十多年来,这首歌一直记忆在我心里。到今天我才知道,过了这么多年,经历了人生的那么多起伏。我还是喜欢诚挚率真的三毛。也才知道这首歌是台湾的天才歌手罗大佑专门为三毛写的。这个多雨的暮春的夜晚,留在记忆深处的旋律,是以这种追寻的方式,如此自然地把今昔衔接起来。原来都是源自对那个人的喜欢和执念。
青春无悔不死永远的爱人。夫君是学理科的,比我理性得多。我怕他笑我,赶紧掩饰了自己的泪水。行程中我们又聊了好些别的话题。到我单位的小屋子里,已是八点多。我们做了简单的晚餐。夫君把一碗开水泡的麦片端到我面前,对我说,年轻的时候,知道你喜欢三毛,我可看了三毛的书了。然后他随口给我说出三五本的书名,我很惊讶。自以为相濡以沫的二十多年的婚姻生活,我对他了解到毫发。却真不知那时的他还会这么努力地为爱一个人去读书。我趁着惊喜,热切地问:“那你喜欢她的文字吗?”夫君马上回我“看不大懂”。其实,根据我对夫君的了解,这该是我能意料到的答案。那又如何?
流水的光阴中,那些难忘的曾经,原来都是因为用心地去爱过。